根据河北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,为加强管理,按收费标准统一收费,我院成人教育收费标准、收费办法等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:
一、收费标准
1、函授专科专业:理工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900元;文史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700元。
2、业余专科专业:各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100元。
3、教材费由学生自理。
4、如遇到国家或省政策调整,按国家或省政策规定执行。
二、收费办法、时间及其他
1、我院成人教育学费实行年度缴费办法,由学院财务处负责收取,成教部负责通知学员,监督和管理收费情况。
2、新生入学报到时,一次性缴清第一年学费;往届在籍学生每年3月上旬缴清当年学费。
3、三年级学生3月上旬缴清本学期学费;学费标准为半年学费(学制2.5年)。
4、新生报到期间未缴清当年学费的,不予办理入学手续;往届在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缴清学费的,不予注册,在本学期内仍未缴清者按自动退学处理。
三、本规定解释权在成人教育部